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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仅一年便起诉讨回网友:渣男
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仅一年便起诉讨回网友:渣男“借你一万年!”如果你的男朋友借给你30万,并在你要求写借条时说了这句话,你是否会感动万分,并从此对他的这份爱深信不疑?
但是,千万别被这份感动冲昏了头脑。爱情是爱情,金钱是金钱,如果因为金钱或物质上的感动,就在爱情中失了分寸,那么女孩子就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,给自己的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。
2017年8月,张勇与李媛(均为化名)相恋同居。相识时,李媛已经离异,张勇还有家庭,但是他欺骗对方,称自己已经离婚。当时李媛经济紧张,张勇为表线万元。李媛收到转账后,随即表示要写一份借条,张勇不接受借条,还说“如果非要写借条,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线万年。”
然而在一年后,两人感情破裂并结束同居关系,双方就这30万元产生了争议。张勇将李媛告上了法庭。最终法院认为“借一万年”应认定为赠与,驳回张勇的起诉,张勇不服,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从这里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有点儿不讲“武德”,明明是信誓旦旦地表示借给别人1万年,可是不到一年就向情人索要。这也真是言而无信,令人啼笑皆非。那么法院是什么依据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呢?
从行为性质上看,张先生给李女士的30万是否算借款?他们之间没有借条的存在,只有双方的聊天记录表明双方存在资金往来。法官通过他们的聊天记录发现,女方说过写借条但被男方拒绝,男方主动说“加个期限一万年”表达了拒绝。
而正式的借条是书面形式,包括借款数额、时间、利息、归还时间、双方签名。本案件中双方之间不存在借款事实,这30万元是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资金,当他们之间没有形成借款关系的时候,张先生不能主张女方还钱给他。而且李某和他同居期间怀孕而流产,现在又向她要钱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法院不支持。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,除有特殊规定外,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半岛。夫妻一方擅自大额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是无效行为。 本案中,刘某无偿赠与“小三”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,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,违反公序良俗。因此,赠与“小三”的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。 据此,刘某的老婆可以起诉李某,要求其返还呢30万。